近期,连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怀疑存在质量问题的水产品进行执法抽检工作,共抽检3批次,抽样检验项目不合格样品3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水产品抽检3批次,不合格3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连州市日升隆水产店销售的“黄骨鱼”(规格:散装,购进日期:2018.02.07),孔雀石绿残留量(孔雀石绿+隐色孔雀石绿)检出值为3.4μg/kg,技术指标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检验机构为清远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
2.连州市太林水产店销售的“黄骨鱼”(规格:散装,购进日期:2018.02.07),孔雀石绿残留量(孔雀石绿+隐色孔雀石绿)检出值为4.4μg/kg,技术指标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检验机构为清远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
3.连州市顺通海鲜店销售的“黄骨鱼”(规格:散装,购进日期:2018.02.07),孔雀石绿残留量(孔雀石绿+隐色孔雀石绿)检出值为5.7μg/kg,技术指标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检验机构为清远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
连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连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连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连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45、12331。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
2.食品不合格信息2018-4.xls
3.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
连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2日